神湾镇外沙村美食街及周边夜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神湾镇外沙村美食街及周边夜景照明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邀请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GDXD-23CS0824

(二) 项目名称:神湾镇外沙村美食街及周边夜景照明工程

(三) 中介预算价:497834.29元

(四) 最高限价:497834.29元

(五)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32352.16元。

(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5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延期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如施工方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30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七) 项目内容及需求:神湾镇外沙村美食街及周边夜景照明工程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图纸。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 供应商须在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三、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恒景商务中心一幢F501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 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二) 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购买人身份证。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所提供资料与上述资料不符合、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不予受理。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磋商保证金为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名: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濠头支行

 号:44050178051400000475

五、 本次磋商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六、 供应商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七、 有关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注: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恒景商务中心一幢F501房,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

评审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恒景商务中心一幢F501房,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八、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人:吴先生

   话:0760-86603826           

(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小姐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恒景商务中心一幢F501房

话: 0760-85289986、19928070356

电子邮箱:info@gdxdsj.com

十、 公告媒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一) 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dxdsj.com/);

(二) 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三) 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zsszpt.cn/);

 

广东信达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0日